建工行业大事件 | 监理、工程造价行业改革
一.近日,北京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以下项目满足条件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项目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
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工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关于优化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京政办发〔2019〕10 号)和《关于完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意见》(京规自发〔2019〕439 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优化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以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无国有投资成分且不使用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可以不聘用工程监理,但应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对于可不聘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三、对于可不聘用工程监理的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创新管理模式。
四、本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此外,成都、天津、上海、厦门也曾相继发文指出,部分工程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成都
1. 部分社会投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地基基础简单的建设项目。
园区内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2. 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 建设单位实施自管模式的社会投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天津
2019年1月3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部分工程项目可不实行监理公开征求意见:
总投资额不满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不满5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可以不实行监理。
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上海
2018年3月20日起,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厦门
进行工程监理的通知1.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项目),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2.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3. 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
2.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
3. 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
二、3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50号)。《决定》删去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中关于“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比和出资额占比不低于60%”的规定。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小型社会
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
(一)双60%初衷是保护工程造价咨询产业
所谓“双60%”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必须同时满足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的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宣布取消了上述规定。
双60%初衷是保护工程造价咨询产业,但是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形势发生逆转,双60%已经成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进一步融合进入“工程咨询产业”的最大障碍。
(二)同属住建系统,但工程造价咨询并未融入大“工程咨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明确指出: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工程企业,其中并未纳入工程造价咨询,为什么?请大家注意文号“建市”即建筑市场管理范畴,意味着工程造价咨询一直以来未真正市场化,只是一个传统的投资控制工具。
(三)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资质重新核定简化程序方便企业
79号文规定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招代、监理、设计、勘察企业合并重组无法逾越双60%控制红线
客观上阻碍了新工程咨询产业形成与发展。
(五)破除双60%限制可催生崭新的工程咨询
新工程咨询的模式:
全资质工程咨询=N(可勘设招监造);
标准工程咨询=N(招监造)。
尤其是后一种标准工程咨询可能是现阶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寻求突围的最佳途径。
(六)崭新的工程咨询可迎来全咨新时代
我们倡导的1+N+X全咨模式明显获得助推,原来倡导全咨是一种咨询产品,但是没有符合标准的厂商(咨询人)。我们致力于培养总咨询师和团队,但是承接任务是企业,大多数企业资质不全,尤其是监理与造价咨询分隔,割裂了全咨核心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控制,使得全咨推行过程中步步艰难。
现在把双60%这道“隔离墙”拆除,打通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与其他咨询产业的链条,可以预见大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工程监理企业甚至勘察设计企业会大量合并成为“新工程咨询”企业,以全能、全资质的崭新面貌为全咨服务。
全咨必将迎来加速发展的春天!
取消双60%将加剧资本进入工程咨询领域,尤其是工程造价咨询产业。
取消双60%将加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及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分化瓦解。
(一)企业内部将加快公司再造
组织结构对策:要补上企业管理发展阶段的一个必要环节:公司再造(BPR)。
公司再造一:传统算量计价业务保留工程造价事业部;
公司再造二:为适应全咨的需要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在1+N+X模式上考虑:
1.建立1=项目经理库:学习海天咨询的“品质源于优选项目经理”;
2.建立N=各业务部门,利用淡化资质改革实现监理+造价+招采一体的标准全咨;
3.建立业务支持系统,包括法务、财务咨询和各种评价业务。
(二)产业内部将出现马太效应与分层效应迭加,马太效应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分层即指可能出现头部(全能引领)、中部(跟随)和底部(分包)三层布局
1.头部(全能引领):合纵连横,以全咨主导的贯通工程咨询产业链的“新工程咨询”全能企业,率先从设计院、超大型工程监理和超大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千人以上、亿元产值以上)中产生。其特征是(PM+可勘设招监造)。
头部企业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投融资+新工程咨询。
2.中部(跟随):坚持一业为主,发展其他,向综合性全能“新工程咨询”企业发展。其主要特征是:
(工程设计+招监造);(工程造价+…);(工程监理+…)。
中部企业的发展方向:纵向向全能头部发展;横向向区域特色发展。
3.底部(分包):纯招采、纯监理、纯造价咨询业务。并且可能出现筑底业务分包趋势,如工程造价咨询的算量筑底业务专业分包等。
底部企业的发展方向:小、专、精的专业咨询;专业筑底分包。
工程咨询产业领军人物和专业精英的对策
(一)发展全能:识大势、应潮流、瞄准“新工程咨询”产业大目标前进
本次住建部重大改革意义不在于人数限制、注册办法改变,而在于彻底打破了产业边界,真正为打破业务边界的“全咨”开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领军人物应迅速争取工程监理资质,要么申请,要么合并,动作要快!
(二)扩大体量:以资本扩大规模,以人才占领区域,以技术控制质量,以愿景规范行为,迅速发展“航母型”大型工程咨询企业
(三)服务升级:由单纯“技术+体力”的咨询服务向“顾问+管控”的咨询服务升级,真正以大数据和工程经济分析为委托人提供总体策划、方案优化和项目增值为主导的项目“顾问+管控”式高级咨询服务。
(四)塑造品牌:打造品牌的硬核技术和核心竞争力,大量投入咨询新产品研发,大量引进高水平和高学历咨询人才,塑造高信任度(信誉)的品牌,以品牌获取“溢价效应”。
住建部这一改革举措出台迅速引起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挂靠式微、头部引领等,实际住建部这一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隔离墙”,使之与勘察、设计、招采、监理等产业融为“建设工程企业”,可以很方便地合并、重组,并且直接获得合并前的资质。这个改革的反应是一系列的、连锁的,可能在近期就会引爆,大家应该高度关注。
取消双60%控制新工程咨询产业将正式形成
其他副作用
深度思考:
- 上一篇:没有啦
- 下一篇:奈普顿聚合物泥浆网站新版进入调试阶段【公司新闻】 2012/5/23